2017年關于浙江省的產假休假規(guī)定
國家在政策上充分保障產婦的基本權利,每個在職女性都有權利享受到應有的產假。每個地區(qū)針對各地的具體情況在國家大方針政策下對產假會有具體不同的規(guī)定,那么關于浙江省的產假休假規(guī)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關于浙江省的產假休假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浙江省的產假休假規(guī)定
產假從98天變?yōu)?8+30天,老公護理假從7天變?yōu)?5天。
新規(guī)增加一條,作為三十條:“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yōu)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
解讀:1.適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夫妻。所以今天有人問正在休產假的適用嗎——no。
2. 產假從98天變?yōu)?8+30天,適用于合法生育的一胎、二胎。有人問這個延長30天獎勵只針對二胎吧——no。
3.男方的護理假從7天變?yōu)?5天。新規(guī)舊歸一直用“天”,不是“工作日”,所以有人問老公陪產周六日也算在內嗎——yes。
浙江省的陪產假天數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實際規(guī)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即使沒有陪產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y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不過,男方是否有陪產假,各地規(guī)定不同,有的地區(qū)有、有的地區(qū)沒有,而且各地規(guī)定的陪產假時間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的。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個月的“產假”,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上海:妻子如果24周歲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結婚或者此前從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產假”。遼寧:職工晚婚、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
浙江晚婚晚育產假休假時間
晚婚晚育的假期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guī)定,第十四條 女職工分娩后,其產假及有關待遇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
(二)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對待。
(三)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產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八)女職工在指定醫(yī)療保健機構分娩以及因急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醫(y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其檢查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治療費等費用,按規(guī)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開支或者由用人單位承擔。
(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也就是說晚婚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晚育,正常分娩的女方則可以享受至少90天的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有其他難產等特殊情況的,還可以相應的增加產假,男方是有7天的護理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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