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年終獎的發(fā)放方案
年終獎金的設立就是為了留住人才,給員工更好的福利,那年終獎怎么發(fā)放?怎么制定發(fā)放方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年終獎發(fā)放方案的制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終獎發(fā)放方案的制定
一、目的
1.1 促進年終獎金分配科學化,更好的體現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緊密結合的關系,實現按勞分配的目標,促進公司的長遠發(fā)展。
1.2 為使公司年終獎金發(fā)揮最大功效、年度績效獎金分配、核算的依據。
二、分配原則
2.1 內部公平與外部競爭力相結合原則
2.2 公司利益與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2.3 獎金分配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2.4 就高不就低原則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正式員工,即通過試用期的轉正員工。
四、名詞注釋
4.1公司利潤系數為公司實際利潤額/公司目標利潤額
4.2 公司目前崗位分為現場序列和職員序列,現場序列為駐站員、班長(崗長)、工段長、經理、副總五個等級,職員序列為專員、主管、經理副總四個等級。最低等級暨駐站員、專員其崗位系數設為1,每提升一個等級系數增加0.1
4.3部門績效系數為部門為公司利潤完成做出的貢獻的百分值
4.4個人系數為個人的工作績效業(yè)績
五、分配方案
以員工月收入為獎金基數的分配方案。
入職滿年員工=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崗位系數X部門績效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
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崗位系數X部門績效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12X入職月份
入職滿年員工=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崗位系數X部門績效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 + 員工1個月工資/公司成立的年數X員工入職的年數(入職超過6個月視為1年,超過3個月視為半年即0.5,不足三個月不計)
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崗位系數X部門績效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12X入職月份
入職滿年員工=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崗位系數X部門績效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1個月工資X公司利潤系數X個人績效系數 /公司成立的年數X員工入職的年數(入職超過6個月視為1年,超過三個月視為半年即0.5,不足三個月不計)
六、發(fā)放方式及時間
6.1 2月16日全額發(fā)放至工資卡中
6.1 春節(jié)前發(fā)放獎金總額的40%,剩余部分春節(jié)后分三個月發(fā)放完畢。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
國家雖然實行了新個稅政策,但是年終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算法卻沒有調整,網上傳的年終獎個稅新計算方法是虛假的。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聲明,所謂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是虛構的,國家稅務總局并沒有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
下面我們就列出正確的年終獎稅率表和計算公式:
年終獎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一)如果,發(fā)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3500,那么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guī)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后按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稅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對應稅率表應該是10%的稅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按照公式 應納稅額: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發(fā)放獎金當月工資低于3500,那么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35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fā)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么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里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個稅應繳納:19000元×10%-105=1795元
年終獎發(fā)放的形式
1、雙薪制
“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fā)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yè),特別是外企更傾向運用這種方法,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fā)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這是一種guaranteedbonus(有保證的獎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員工在年底仍然在崗,無論他個人的表現如何,無論公司的業(yè)績如何,全員享受,屬于“普惠”,類似于福利性質,表示公司對員工一年來“苦勞”的感謝。這里的發(fā)放規(guī)則是全員一致的,是公開的,具體數額就與每個人的基本工資水平相關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yè)多發(fā)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種是以時間為衡量指標的,只要你做滿了一年,就可以拿到雙薪。但現在這種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區(qū)已經不常用了。
b:12+2方式
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fā)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這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yè)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公司營業(yè)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yōu)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打分,客戶指標是由客戶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打分。一般地,公司營業(yè)指標在雙薪中占10-20%,集體工作量占30-40%,而個人指標則在雙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說,當你個人努力完成工作,發(fā)揮集體協作精神,完成公司營業(yè)目標時,才能最終獲得雙薪。這種靈活的做法,已經在國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調動員工個人的積極性,發(fā)揚團隊合作精神,為公司做出貢獻。
2、績效獎金
這是一種variablebonus(浮動的獎金)。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yè)績結果,所發(fā)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fā)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fā)放規(guī)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targetbonus(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yè)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公開。
3、紅包
通常是由老板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guī)則,可能取決于員工與老板的親疏、取決于老板對員工的印象、取決于資歷,取決于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種方式,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4、其他
除了發(fā)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游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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