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飯店承包合同范本4篇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飯店各種規(guī)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通用飯店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通用飯店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的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杭州余杭美凱大飯店有限公司將美凱大飯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共識,特達成以下約定。
第二條 甲方將美凱大飯店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運行模式。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jù)國家有關政策及規(guī)定,參照旅游業(yè)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做好對外協(xié)調工作及與營業(yè)證照相關文件的年審、變更等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x年04月1日起至20x年03月31日止。
第六條 合同期滿,雙方可自愿續(xù)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七條 為了照顧乙方的實際經營情況。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數(shù)為80萬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數(shù)的20%遞增計96萬元;第三年按20%遞增計115.2萬元;第四年按20%遞增計138.24萬元;第五年按20%遞增計165.888萬元;連續(xù)遞增4年;
第八條 雙方約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執(zhí)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萬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須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條 雙方約定乙方支付承包資產押金為100萬元。合同期滿時如數(shù)退還或作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慮到乙方初次營業(yè)需要調整,投入較多的費用進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簽約時預繳押金50萬元,其余50萬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個月內付清,即20x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給乙方經營。
二、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三、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yè)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jiān)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yè)管理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五、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fā)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美凱大飯店現(xiàn)有經營場所、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完整營業(yè)手續(xù)。將美凱大飯店移交給乙方經營。飯店內現(xiàn)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營業(yè)物品提供給乙方使用。交接時提供《財產移交清單》
二、協(xié)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諸如與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稅務、衛(wèi)生、特行等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和有關證照的年檢及審查工作。
三、努力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保障乙方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
四、協(xié)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zhí)行機關按法律規(guī)定要求,必須要對美凱大飯店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飯店自身的給排水系統(tǒng)或房屋的修繕等與房屋本身結構有關的維修,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繳納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時,即為經營權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經營手續(xù)及飯店財產的移交。當日的營業(yè)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美凱大飯店的再投入裝修及的資產(必須經甲方確認),在店內投入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有權力向甲方提出賠償。
三、乙方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承包期內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營業(yè)臺賬、按時交納營業(yè)稅金,水、電等相關費用。其它一切經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四章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財產移交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如有財產短缺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及時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資,如3天后仍有余物。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由甲方處理。
第十五條 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由此而引起的損失。按承包金1%一天計算。
第十六章 在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飯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而導致飯店停業(y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影響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七章 飯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與飯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業(yè)務以公司營運部的名義開展工作。確實因業(yè)務需要蓋具與飯店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記備案。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jù)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支付違約金50萬元。
第二十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營運費用較高,合同簽約時預繳押金50萬元,其余50萬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個月內付清,即20x年6月 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連續(xù)兩期不能按時支付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有權力終止本合同。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條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應提請杭州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沖突之處,則以國家新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飯店承包合同2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jù)國家關法律、法規(guī)、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依據(jù)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參照旅游業(yè)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甲方監(jiān)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xié)助乙方做好對外協(xié)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甲方所屬的營業(yè)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第六條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甲方承包經營盛發(fā)商務賓館的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xù)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jiān)督乙方嚴格執(zhí)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方面規(guī)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yè)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yè)務,不斷擴大營業(yè)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fā)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wèi)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fā)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xù)。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fā)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xié)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zhí)行機關按法律規(guī)定,必須要對盛發(fā)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fā)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yè)務,創(chuàng)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jù)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自行招聘飯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fā)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fā)現(xiàn)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yǎng),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tài),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shù)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guī)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yè)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視頻、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guī)范,如因乙方責任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shù)的10%計。
第十七條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飯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xù)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shù)×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重新簽訂變更協(xié)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政府法規(guī),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行,則應提請當?shù)刂俨脵C構進行仲裁,直至
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方式:
通用飯店承包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共同促進旅游接待業(yè)務在甲方飯店深度合作的原則,以“飯店內所有住店客人”為資源,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相互滲透開展旅游咨詢和預定業(yè)務,簽署以下《協(xié)議書》,具體為: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負責派駐一名業(yè)務人員到飯店工作,甲方在現(xiàn)有員工中安排一人兼職或專職從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fā)放,甲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fā)放;員工獎金提成從雙方利潤中分配。員工業(yè)務管理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大堂顯要位置提供旅游部辦公場所,員工制服、辦公桌椅,電話,寬帶等由甲方提供,電腦,打印傳真機由乙方自行承擔。
3、合作期限為三年,自20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lián)碛袃?yōu)先合作權,合作分成期間,乙方為甲方在飯店內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飯店各部門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各項旅游接待和服務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絕和打擊飯店任何員工私自承接旅游業(yè)務轉交他方的行為。
2、以下業(yè)務(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獨家唯一代理:
1)飯店內部所有會議的旅游接待和相關延伸服務;
2)住店散客、團體旅游和相關延伸服務;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代表飯店推廣和經營飯店的官方網站,網站會議訂房和旅游計入雙方合作分成利潤;
3、甲方優(yōu)先確保乙方的訂房需求,并適當給予乙方提供全年優(yōu)惠價格;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認可并具有國家法定旅游和相關產品執(zhí)業(yè)資格并可以為甲方客戶提供旅游品牌咨詢和旅游預訂的服務單位;
2、乙方有義務定期為人員提供必要的旅游業(yè)務培訓和操作流程培訓。
3、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線路底價,做到價格透明化;
4、協(xié)議到期后,乙方享有優(yōu)先與甲方繼續(xù)進行戰(zhàn)略式全面合作的權利;
三、合作方式:
黃山市內散客拼團線路游、飯店小包價旅游、會議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業(yè)務利潤的(對客報價-成本)對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其他
1、合作期間內,不得變更協(xié)議或終止本協(xié)議。若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xié)議,則需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本協(xié)議的全部內容系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決定并提供的格式條款。
2、本協(xié)議到期后,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另行簽訂續(xù)約合同;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甲乙雙方對協(xié)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自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xié)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商定并于20x 年7月1日簽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飯店承包合同4
發(fā)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簽 約 地 點: 簽 約 日 期: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為了提高飯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本著共同發(fā)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好運中心溫泉大飯店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權利能力聲明
1.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有完全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發(fā)包標的在約定期限內發(fā)包給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1.2乙方聲明與保證: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資格在約定期限內在承包標的內依法開展約定的經營活動,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二條 承包標的名稱、位臵、經營范圍、及設施。
2.1 莆田市好運中心溫泉大飯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qū) 路 號,建筑面積總計: ㎡,法定代表人: ,
經營范圍見營業(yè)執(zhí)照。
2.2 該飯店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清單。
2.3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指派專人對移交給乙方的好運中心溫泉大飯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2.4承包期間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期限及飯店改造裝修免租期
3.1該飯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飯店改造裝修免租期: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起3個月內完成飯店改造裝修,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間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體施工方負責。
第四條 承包金、承包期相關費用、稅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飯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佰 拾萬元整(¥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交納承包金上遞增 %。
4.1.1 計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飯店改造裝修免租期屆滿次日起連續(xù)計算12個月期間。
4.1.2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裝修免租期屆滿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的15日前以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2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垃圾清運費、排污費
等費用,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在此過程中,甲方應根據(jù)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4.3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務條款的規(guī)定繳納飯店經營的各項稅金。
4.4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4.4.1 履約保證金的處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飯店改造裝修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將 萬元履約保證金中的 萬元退還給乙方;剩余 萬元轉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滿雙方有關費用結清、財產、設備、物品等移交完畢后10日內,甲方將押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 飯店改造裝修及二次裝修
5.1乙方承諾一次性投資約 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合同之后飯店移交之日起,開始對該飯店按照星級綜合標準進行整體改造裝修。
5.1.1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3日內,乙方應將飯店改造裝修方案報送甲方審核,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對乙方施工進行監(jiān)督,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裝修審批備案,相關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承包期五年屆滿,乙方應根據(jù)市場行情,對該飯店進行二次裝修,以滿足市場需要。二次裝修方案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5.3 飯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權利
6.1.1 甲方負責保管飯店的產權證明和營業(yè)執(zhí)照、公章、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wèi)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證章時,需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jiān)督乙方嚴格執(zhí)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方面規(guī)定。
6.1.3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yè)范圍內合法地開拓新的經營業(yè)務,不斷擴大營業(yè)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6.1.4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好運中心溫泉大飯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wèi)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6.1.5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2 甲方義務
6.2.1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飯店各種年檢手續(xù)。
6.2.2 根據(jù)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guī)定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該飯店設
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飯店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6.3 乙方權利
6.3.1 為了使飯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該飯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6.3.2 乙方有權在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yè)務,創(chuàng)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飯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6.3.3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飯店各種規(guī)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
6.4 乙方義務
6.4.1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飯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及非法經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xié)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飯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xié)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谏鲜龊贤蛥f(xié)議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4.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內對外提供擔保、抵押或舉債等。
6.4.4 在承包經營期間,飯店的各種辦證及年檢手續(xù)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建議:應當由甲方協(xié)助辦理,乙方承擔費用,如果乙方辦理可能導致乙方的經營項目甲方不知情,況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飯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xù)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4.6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6.4.7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飯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yǎng)、及時維修,相關保養(yǎng)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8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6.4.9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身份證、相關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6.4.10 承包經營飯店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guī)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經營管理
7.1 乙方應制定飯店經營管理目標、經營方案、建立飯店各項管理制度、運作流程與服務標準,完善飯店組織架構、崗位編制和崗位職責等,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 乙方自行招聘飯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1 飯店現(xiàn)有的工作人員,由乙方直接接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經乙方考核,合格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轉為乙
方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7.2.2 在承包期間,飯店所有的員工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均應乙方負責,因勞動用工或勞務發(fā)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 飯店的轉讓與轉租
8.1 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飯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飯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8.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包、轉借飯店。
8.3 甲方出售該飯店,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保險
9.1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將其在飯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yè)保險,保險單上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甲方,保險費由乙方承擔。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險種:(1)財產險;(2)公眾責任險;(3)勞工保險;
(4)團體意外險;(5)其他按飯店行業(yè)標準應投的保險。
9.2 飯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yè)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延續(xù)、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xié)議。
10.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飯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期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函告甲方,經甲方同意
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移交飯店超過15日以上(含);
10.3.2 經乙方函告,仍不協(xié)助乙方辦理年檢等手續(xù);
10.4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飯店:
10.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包、轉借該飯店;
10.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變動飯店結構;
10.4.3 損壞承包的飯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10.4.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飯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飯店進行非法活動;
10.4.6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超過15天。 10.4.7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0.4.8承包期間,乙方逾期20天未繳納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舉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xié)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飯店收回的驗收
11.1 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30天,將承包飯店及附屬設備、設施、物品等清點后如數(shù)交還給甲方。
11.2 乙方交還甲方的飯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保證交還后的飯店能夠正常經營。
11.3 乙方裝修改造投入的設備、設施、物品等全部無償移交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賠償損失計算標準定為: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70%×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shù)/20x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飯店所進行的改造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納承包金的0.1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含),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并沒收押金。
12.5合同期滿,乙方未按約定交還飯店的,每逾期一天,須向交付支付占用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飯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精神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的簽約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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