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
合作經營通常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yè)基于合同進行合作,簽訂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范文篇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yè)及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xié)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guī)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xié)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guī)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xié)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yōu)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xié)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xù)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xié)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內容與本協(xié)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書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tài)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xiāng)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經營林地面積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為 ,四至范圍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為二十年。即自2012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為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結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數(shù)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為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甲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甲方所有;
3、監(jiān)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并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實;
6、收取屬于甲方的合作收益,電費按村里給合作社(或村民)的價格按實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漿果林地;
4、幫助乙方解決在合同期內林業(yè)生產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糾紛。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5、在2012年4月底前建設好已規(guī)劃的管理房,在當年5月底前建設好三座集水池。負責清欠合作之前發(fā)生的工資、費用和合作以后經濟植物的管護;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yǎng)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設施的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管理權、產品的處臵權和收益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于乙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xù)承包、受益;
6、可以對地塊進行符合現(xiàn)代設施農業(yè)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據需要在通過規(guī)劃審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數(shù)量的經營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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