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擔保書格式范文
納稅擔保書有哪些要點?在納稅擔保書首部要有納稅人和納稅擔保人的基本情況,正文要有應稅項目、擔保形式、期限和保證責任等,尾部要相關人員簽名蓋章。如何使用納稅擔保書?接下來學習啦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納稅擔保書格式及范本,僅供參考。
納稅擔保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納稅擔保人名稱、地址、經(jīng)濟類型及開戶銀行帳號。
(2)納稅人名稱、地址、經(jīng)濟類型、聯(lián)系方式。
2、正文。
(1)應稅項目(以稅務機關出具材料為準)。
(2)擔保形式(一般為物上保證、保證人保證)。
(3)擔保應納稅額。
(4)擔保期限和保證責任。
3、尾部。寫明納稅人擔保人、納稅人、稅務機關經(jīng)辦人簽字、蓋章、并附有納稅人擔保財產(chǎn)清單。
納稅擔保書
納稅人
名 稱
納稅人識別號
地 址
納稅
擔保人
名 稱
登記注冊類型
地 址
電話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形式
擔保范圍
稅款、滯納金金額(大寫)_____元以及實現(xiàn)稅款、滯納金入庫的費用,滯納金起算時間為。
擔保期限
和擔保責任
納稅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未繳清應納稅款的,由納稅擔保人自收到稅務機關納稅通知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滯納金。
納稅人以自己財產(chǎn)擔保的,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未繳清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對擔保財產(chǎn)采取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擔
保
財
產(chǎn)
用于納稅擔保的財產(chǎn)名稱及數(shù)量
附:用于擔保的財產(chǎn)證明及份數(shù)
不動產(chǎn)價值(估價)
(人民幣大寫)
小寫¥
動產(chǎn)價值(估價)
(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其他財產(chǎn)價值
(人民幣大寫)
小寫¥
擔保財產(chǎn)總價值(估價)
(人民幣大寫)
小寫¥
納稅擔保人簽字: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納稅擔保人(章)
_____年____月__日
納稅人簽字:
納稅人(章)
____年___月___日
稅務機關經(jīng)辦人簽字:
稅務機關(章)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擔保書為A4豎式,一式三份,經(jīng)納稅人、納稅擔保人、稅務機關三方簽字蓋章后,各留存一份。
使用說明
1、本擔保書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八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設置。
2、適用范圍:納稅擔保人以信用、財產(chǎn)提供納稅擔保時使用。
3、本擔保書中擔保人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納稅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經(jīng)濟組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沒有擔保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納稅擔保人。
4、擔保形式填寫擔保人以何種方式提供擔保。包括信用擔保、動產(chǎn)擔保或者不動產(chǎn)擔保等。
5、用于擔保的財產(chǎn)證明是指公證機構、金融機構、國有資產(chǎn)管理機關、其他行政管理機關及司法機關出具或發(fā)放的證明財產(chǎn)權屬關系的法律文件、文書和憑證。
6、擔保責任包括:(1)擔保人擔保納稅人在擔保期限內履行納稅義務;(2)被擔保納稅人超過擔保期限未履行納稅義務的,由擔保人承擔繳納所擔保稅款的義務。
7、本擔保書為A4豎式,一式三份,經(jīng)納稅人、納稅擔保人、稅務機關三方簽字蓋章后,各留存一份。
附:納稅人擔保財產(chǎn)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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