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文3篇
隨著近年來我國大型建設工程逐漸增多,建設方對建設工程設計的能力和所提供的服務提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那么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文1
發(fā)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年修訂本)、《計價格[20_]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fā)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fā)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fā)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fā)包人責任:
6.1.1 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guī)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fā)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fā)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fā)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fā)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fā)生以上情況,發(fā)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發(fā)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fā)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fā)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fā)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fā)包人均按7.1條規(guī)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fā)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fā)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guī)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fā)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3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fā)包人支付。
8.4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fā)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文2
發(fā)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設計,工程地點為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zhí)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
1.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 1發(fā)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發(fā)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標準、燃氣、冶金、石化行業(yè)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設計標準和規(guī)范。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yōu)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及附件。
3.2發(fā)包人要求。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fā)包人給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甲方須提供一切設計方所需資料,時間根據設計方的需要確定。
第六條 設計人給發(fā)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及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石家莊或郵寄。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為 元整(¥ 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設計人完成本項目,向發(fā)包人提交施工圖時,發(fā)包人向設計人一次性支付設計費叁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fā)包人責任:
9.1.1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設計。
9.1.2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條件,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該階段支付設計費。
9.1.4發(fā)包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對本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投資經濟性、合理性負責。
9.2.2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yè)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及本合同技術附件規(guī)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fā)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完善或補充,設計人有責任承擔在設計文件執(zhí)行過程中作相應的服務。由于設計人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fā)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雙方按損失額度確定。
9.2.4設計人應按時提交設計文件。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fā)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與調試期間,設計人應及時處理出現的設計問題,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9.2.8設計人未經發(fā)包人許可,不得將設計任務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設計質量、功能問題,由設計人承擔責任。
9.2.9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應滿足發(fā)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設計范圍內提出的要求。
第十條 保密
發(fā)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設計成果資料未經發(fā)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fā)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本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發(fā)生爭議,發(fā)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12.2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一式計人各執(zhí)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文3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yè)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xù)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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