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魯迅新文學批評的幾個特點
時間:
高俊林1由 分享
論文摘要:魯迅的新文學批評是建立在他的文化批評與社會批評的基礎之上的,充滿著一種嚴謹而深刻的理念,并由此而建構起一套富于自我特色的批評話語體系,主要表現(xiàn)為講求常識、視野廣闊與關懷現(xiàn)實等多個方面。魯迅的新文學批評文本也是開放的,包括了多層面解讀的含混性與復雜性,對以后的文學批評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論文關鍵詞:魯迅;新文學;批評
如果與他的同時代人如茅盾、周揚、成仿吾甚至乃弟周作人等人相比,可以說,魯迅并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文學批評家。一則是因為魯迅本人在主觀上從來都沒有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專業(yè)的文學批評者,或把文學批評作為自己的一項專門的事業(yè)去做。再者,魯迅也沒有像后來的胡風、沈從文、李健吾等人那樣出版過一部純粹的批評作品集。相反,他對于新文學的批評經常是任意而零碎的。除了為一些年輕的左翼作家如蕭紅、蕭軍、柔石、白莽等人的作品所寫的序言外,發(fā)揮稍多的大概就屬那篇寫于1935年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了。此外,幾乎再沒有什么洋洋灑灑的長篇大論,而只是一些演講、談話或者隨興所至的小品文章,這些后來都被籠而統(tǒng)之地收入到各種集子里面,冠之以“雜文”的總名目。但所有這些,并不影響魯迅的新文學批評自始至終都充滿著一種嚴謹而深刻的批評理念,并建構起一套富于自我特色的批評話語體系。正是通過這些零零散散的文章,我們可以較為系統(tǒng)地了解魯迅對于新文學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趨向以及所取得成就的認識與評判。
由于魯迅在現(xiàn)代文壇上主要是以一個“揭出病苦,以引起療救的注意”的小說家兼啟蒙思想家的身份出場的,所以在考察其新文學批評的時候,有必要認識到:他的所有文學批評,都是建立在社會批評與文化批評的基礎之上的。魯迅一向反對那類“為藝術而藝術”的看法,而主張“文學是戰(zhàn)斗的”,是“覺醒、反叛、抗爭、要出面參與世界的事業(yè)”,是“引導國民精神前行的燈火”。早在1907年,他就于《摩羅詩力說》一文里,熱情地贊揚以拜倫、雪萊等人為代表的歐洲浪漫主義詩派能夠“超脫古范,直抒所信,其文章無不函剛健抗拒破壞挑戰(zhàn)之聲”,并說它們“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大都不為順世和樂之音,動吭一呼,聞者興起,爭天拒俗,而精神復深感后世之人,綿延至于無已”,“固聲之最雄桀偉美者矣。”為此,他大聲疾呼,在現(xiàn)代中國也迫切需要出現(xiàn)這樣的“精神界之戰(zhàn)士”,以努力砸碎這個延續(xù)了幾千年之久的黑暗封閉的“鐵屋子”,最終實現(xiàn)全體國民“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于此可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立場與他一貫就持有的文學社會功用觀是密切聯(lián)系在一起的。
大體說來,魯迅的新文學批評表現(xiàn)為以下特點。
首先,魯迅堅持文學批評家一定要具備最基本的常識。所謂常識,就是批評家于批評之先要尊重一些基本的事實,而不是漫無邊際的信口開河:
“例如知道裸體畫和春畫的區(qū)別,尸體解剖和戮尸的區(qū)別,出洋留學和‘放諸四夷’的區(qū)別,筍和竹的區(qū)別,貓和老虎的區(qū)別,老虎和番菜館的區(qū)別……”。在此基礎上,再盡可能地做到客觀與理性,實事求是地指出作品的優(yōu)勢與缺陷,既不無限拔高,也不有意貶低。這就要求批評家在進行具體批評時,能夠設身處地,“于解剖別人的作品之前,先將自己的精神來解剖裁判一回,看本身有無淺薄卑劣荒謬之處”,而絕不是事先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上對著作品與作者進行俯瞰式的審判。魯迅認為,批評家應該擺脫一切外在利害關系的考量,永遠保持著一顆公正之心。“批評家若不就事論事,而說些應當去如此如彼,是溢出于事權以外的事,因為這類言語,是商量教訓而不是批評”。所以,他反對那種無原則的吹捧,更反對不顧基本事實的一昧抹煞。他說,“其實所謂捧與罵者,不過是將稱贊與攻擊,換了兩個不好看的字眼。指英雄為英雄,說娼婦是娼婦,表面上雖像捧與罵,實則是剛剛合適,不能責備批評家的。批評家的錯處,是在亂罵與亂捧,例如說英雄是娼婦,舉娼婦為英雄。批評家的失了威力,由于‘亂’,甚而至于‘亂’到和事實相反,這底細一被大家看出,那效果有時也就相反了。”至于那些不肯明確自己的批評態(tài)度,沒有一個根本原則和是非立場的所謂批評家,對著文壇上的種種不良現(xiàn)象,“無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說或不屑說”,含糊其辭,模棱兩可,則更是等而下之了。
在提倡合理的、善意的批評的同時,魯迅也反對那種惡意的批評,尤其反感批評家們相互之間僅僅出于個人意氣之爭而毫無原則地內訌。在他看來,作家與批評家的關系應該是互相促進、有利于文學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而絕不是以互相謾罵、彼此拆臺為能事。那種將作家與批評家之間的關系完全對立起來的做法,對于文學創(chuàng)作自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惡意的批評家在嫩苗的地上馳馬,那當然是十分快意的事;然而遭殃的是嫩苗——平常的苗和天才的苗。幼稚對于老成,有如孩子對于老人,決沒有什么恥辱;作品也一樣,起初幼稚,不算恥辱的。因為倘不遭了戕賊,他就會生長,成熟,老成;獨有老衰和腐敗,倒是無藥可救的事!”魯迅認為,一個優(yōu)秀的批評家還應該具備溫和寬厚的胸懷,對于剛剛走上文壇的新人,要及時地給予熱情的鼓勵,為他們提供一個生長的機會與逐步走向成熟的空間。也就是說,批評家應甘當培養(yǎng)天才的泥土,而不是一味地以戕害為務。所以,在1922年青年詩人汪靜之的詩集《惠的風》出版后,因為其中的真情告白而一度引來了新舊道學家的“墮落輕薄”的指責時,魯迅就堅決地加以抨擊。他指稱那些所謂的“含淚的批評家”,其實是打著道學幌子的偽君子,在“可憐的陰險”背后掩蓋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為“批評文藝,萬不能以眼淚的多少來定是非。文藝界可以收到創(chuàng)作家的眼淚,而沾了批評家的眼淚卻是污點。”出于同樣的原因,魯迅積極地肯定了羅家倫、楊振聲、俞平伯和葉紹鈞等早期“問題小說家”的略嫌稚嫩的創(chuàng)作,指出他們雖然“往往留存著說上的寫法和語調;而且平鋪直敘,一瀉無余;或者過于巧合,在一剎時中,在一個人上,會聚集了一切難堪的不幸”,然而他們“有一種共同前進的趨向……他們每作一篇,都是‘有所為’而發(fā),是在用改革社會的器械”。
其次,魯迅提出,批評家應該視野開闊,具有多方面的文化素養(yǎng)。在《我們要批評家》一文里,他對于批評家的素養(yǎng)提出了這樣的要求:“我們所需要的,就只得還是幾個堅實的,明白的,真懂得社會科學及其文藝理論的批評家。”魯迅強調懂得社會科學,是要求批評者能夠從一個宏觀的角度把握時代發(fā)展的大趨勢。例如,在為柔石的《二月》所寫的《小引》中,魯迅就十分精到地把握住了作品主人公肖澗秋到芙蓉鎮(zhèn)中學兩個多月以來的微妙心態(tài):“濁浪在拍岸,……弄潮兒則于濤頭且不在意。惟有衣履尚整,徘徊海濱的人,一濺水花,便覺得有所沾濕,狼狽起來。”在為葉永榛的《小小十年》寫的“小引”中,魯迅一方面十分敏銳地指出了作品主人公思想發(fā)展中的明顯缺憾:“但時代是現(xiàn)代,所以從舊家庭所希望的‘上進’而渡到革命”,從交通不大方便的小縣而渡到‘革命策源地的廣州’,從本身的婚姻不自由而渡到偉大的社會改革——但我沒有發(fā)現(xiàn)其間的橋梁。”另一方面,他又對作品的優(yōu)點作了充分的肯定,“然而這書的生命,卻正在這里。他描出了背著傳統(tǒng),又為世界思潮所激蕩的一部分的青年的心,逐漸寫來,并無遮瞞,也不裝點,雖然間或有若干辯解,而這些辯解,卻又正是脫去了自己的衣裳。至少,將為現(xiàn)在作一面明鏡,為將來留一種記錄,是無疑的罷。”在這里。魯迅都是將對人物塑造的要求與時代背景及社會變動聯(lián)系在一起來看的。
至于魯迅同時強調批評家要懂得文藝理論,則是要求批評者必須遵從文學自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不能悖離文學作品之所以成為“文學”所必備的藝術美感。文學固然應該發(fā)揚現(xiàn)實的戰(zhàn)斗精神,給人以鼓舞與向上的力量:“生存的小品文,必須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但這并不意味著就必然抹煞其自身應具的藝術美感。所以,在談到1928年之后現(xiàn)代文壇上盛極一時的“革命文學”時,魯迅在承認文學具有一定宣傳作用的前提下又指出,文藝不僅僅是宣傳工具,它還是有自己的特點的,即不能偏離自身的審美追求:“我以為一切文藝固是宣傳,而一切宣傳卻并非全是文藝,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將白也算作一種色),而凡顏色未必都是花一樣。革命之所以于口號,標語,布告,電報,教科書……之外,要用文藝者,就因為它是文藝。”魯迅強調,并不是泛泛地寫到了什么“打打打,殺殺殺,革革革、命命命”的內容,就可以算做革命文學;其根本問題在于作者本人是否是一個真正的革命者。“倘是的,則無論寫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學’。從噴泉里出來的都是水,從血管里出來的都是血。‘賦得革命,五言八韻’,是只能騙騙盲試官的。”
再次,魯迅的文學批評始終著眼于文學作品的現(xiàn)實關懷、人生價值以及終極意義的探討。與當時某些年輕左翼作家不同的是,魯迅并不無限夸大文學的力量。他在《文藝與革命》一文里說:“我是不相信文藝的旋乾轉坤的力量的,但倘有人要在別方面應用他,我以為也可以。”因為就改變現(xiàn)狀的及時性與有效性而言,批判的武器顯然不如武器的批判了:“一首詩嚇不走孫傳芳,一炮就把孫傳芳轟走了。自然也有人以為文學于革命是有偉力的,但我個人總覺得懷疑”。這就明顯地與中國傳統(tǒng)的文論觀相區(qū)別,像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所謂的“蓋文章,經國之大業(yè),不朽之盛事。”但魯迅并不因此就完全抹殺文學的現(xiàn)實實用價值。文學固然不是宣傳,但也不是小擺設與可供消遣的玩物。文學也許沒有旋轉乾坤的力量,但可以潛移默化地改造國民性。所以他十分關注一部文學作品的社會意義,看重其作者所占據的思想高度。在為葉紫的《豐收》作序時,他說:“作者已經盡了當前的任務,也是對于壓迫者的答復:文學是戰(zhàn)斗的!”對于蕭紅的《生死場》,魯迅極力推贊,收入其l935年主編的《奴隸叢書》,并在為作品所寫的序言里指出:“北方人民對于生的堅強,對于死的掙扎,往往力透紙背;女性作者的細致的觀察和越軌的筆致,又增加了不少明麗和新鮮。”…
魯迅認為,好的文學批評是與社會變遷、時代發(fā)展同步的,是引領這個社會與時代積極健康地向前發(fā)展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魯迅雖然客觀地指出了當時盛行的“革命文學”中所存在的一些普遍缺陷,但對于頗受一部分人詬病的“革命文學家”反倒批評得不是很多,而是積極地給予支持。這一時期他寫的很多文章例如《醉眼中的蒙朧》、《頭》、《“革命軍馬前卒”和“落伍者”》、《“好政府主義”》、《中國無產階級革命文學和前驅的血等,都表現(xiàn)出了自己這一鮮明的立場。與此相反,他十分憤慨于那些所謂的“幫閑”、“幫忙”甚至“幫兇”文學,在《“民族主義的文學”的任務和運命一文中,他十分具體地分析了《前鋒月刊》中的幾篇作品,指出它們“將只是盡些送喪的任務,永含著戀主的哀愁,須到無產階級革命的風濤怒吼起來,刷洗山河的時候,這才能脫出這沉滯猥劣和腐爛的運命。”
十分難能可貴的是,魯迅也曾力圖以一個批評家的立場對作為作家的魯迅本人做出客觀的評論在《“自選集”自序》里,他客觀地指出了自己的創(chuàng)作是遵從時代的主題與要求的:“我的作品在《新青年》上,步調是和大家大概一致的,所以我想,這些確可以算作那時的‘革命文學’。”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里,他也明確地肯定了自己的《狂人日記》、《孔乙己》、《藥》等作品的陸續(xù)出現(xiàn),“算是顯示了‘文學革命’的實績,又因那時的認為‘表現(xiàn)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別’,頗激動了一部分青年讀者的心”,“后起的《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卻比果戈理的憂憤深廣,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此后雖然脫離了外國作家的影響,技巧稍為圓熟,刻劃也稍加深切,如《肥皂》,《離婚》等,但一面也減少了熱情,不為讀者們所注意了。”魯迅的這種自我批評顯然是平和而公正的,既無自矜之態(tài),也不妄自菲薄。在經受了半個多世紀的時代檢驗后,今天已經成為公論。
總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形成了自己鮮明的個人化風格,并始終保持著可貴的獨立性與自主性雖然他早年加入過《新青年》陣營,中間也一度參與維系過《語絲》這樣松散的文學社團,晚期還成為“左聯(lián)”這個極具政治色彩的文學組織的名譽領導人,但大體說來,魯迅的批評是沒有什么“派別”傾向或者所謂“圈子”特色的,基本上都是自我感受的真實表達。這是他與當時一些依托社團而從事文學批評的批評家們的鮮明區(qū)別之處。他的批評一般都是就事論事,以文衡文,著眼于新文學的健康向上發(fā)展,而很少有無謂的意氣之爭。可以說,在反抗封建禮教、張揚自由意識,以及表現(xiàn)對人性的深切關懷等方而,他是“五四”以來那一批批評家里而做得最好的。
從文體學的意義上來看,魯迅的所有批評文本郜是開放性的,包括了多層面解讀的含混性與復雜性其語靈動飄逸,收放自如,有時候充滿著浪漫抒情化色彩與詩意化的美感,如評價白莽的詩集《孩兒塔》:“這是東方的微光,是林中的響箭,是冬末的萌芽,是進軍的第一步,是對于前驅者的愛的大纛,也是對于摧殘者的憎的豐碑。一切所謂圓熟簡練、靜穆幽遠之作,都無須來作比方,因為這詩屬于別一世界。”有時候則又枝節(jié)橫生,隨意揮灑,完全是旁逸斜出式的諧趣風格,如他在《“音樂”?》一文里對于徐志摩文風的戲仿:“……無終始的金剛石天堂的嬌裊鬼茱萸,蘸著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藍血,將翠綠的懺悔寫在腐爛的鸚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么?咄!吁,我將死矣!婀娜漣漪的天狼的香而穢惡的光明的利鏃,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艷光滑蓬松而冰冷的禿頭,一匹黯歡愉的瘦螳螂飛去了。”正因為作者任陛自然,無所顧忌,才使得文思自由縱橫,行所當行,止所當止,最終收到了嬉笑怒罵皆成文章的效果。
當然,魯迅的批評也并非毫無缺憾。例如由于他過多地強調文學作品的社會參與意義與現(xiàn)實關懷品格,有時候就會對某些具有一定的時代進步傾向但本身藝術價值不是很高的作品做出了錯誤的評判,難免有揄揚過高之嫌,像被他贊賞過的部分左翼作家的作品就是如此;而另一方面,他的這種對于文學戰(zhàn)斗性與現(xiàn)實關懷性極為重視的批評態(tài)度,也就不可避免地限制了自己的視野,從而使得他對于另外一些具有高度審美特征而相對遠離時代背景的作品顯得有些疏離。即如他對于“以沖淡為衣”的廢名的批評,稱其“過于珍惜他有限的‘哀愁”’,“只見其有意低徊,顧影自憐之態(tài)”渤,在今天的讀者看來,還是有不少值得商討的余地的。
最后還要指出的是,就一般而言,批評總是依附于被批評的對象即作品本身的。離開了具體的作品,批評自身的合法性存在自然也要大打折扣。但我們在魯迅這里看到的是,他的新文學批評以其卓越的思想見識與豐富的文化內涵而產生了一種獨立的美學效果。曾有論者指出:“魯迅的寫作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形式創(chuàng)新’,而是一種不斷的顛覆和重建,是在不斷地探索文學的邊界,是在看似離文學最遠的地方把白話文學同中國文學的源頭重新聯(lián)系起來。”以此來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也是符合這一論斷的。他批評過的許多文學作品由于受時代文化背景與寫作者個人素養(yǎng)的局限,也許終將成為歷史的塵埃;但這并不影響魯迅的批評作品能夠脫離開它所批評的具體對象而獨領風騷,永遠散發(fā)著熠熠的光彩。
論文關鍵詞:魯迅;新文學;批評
如果與他的同時代人如茅盾、周揚、成仿吾甚至乃弟周作人等人相比,可以說,魯迅并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文學批評家。一則是因為魯迅本人在主觀上從來都沒有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專業(yè)的文學批評者,或把文學批評作為自己的一項專門的事業(yè)去做。再者,魯迅也沒有像后來的胡風、沈從文、李健吾等人那樣出版過一部純粹的批評作品集。相反,他對于新文學的批評經常是任意而零碎的。除了為一些年輕的左翼作家如蕭紅、蕭軍、柔石、白莽等人的作品所寫的序言外,發(fā)揮稍多的大概就屬那篇寫于1935年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了。此外,幾乎再沒有什么洋洋灑灑的長篇大論,而只是一些演講、談話或者隨興所至的小品文章,這些后來都被籠而統(tǒng)之地收入到各種集子里面,冠之以“雜文”的總名目。但所有這些,并不影響魯迅的新文學批評自始至終都充滿著一種嚴謹而深刻的批評理念,并建構起一套富于自我特色的批評話語體系。正是通過這些零零散散的文章,我們可以較為系統(tǒng)地了解魯迅對于新文學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趨向以及所取得成就的認識與評判。
由于魯迅在現(xiàn)代文壇上主要是以一個“揭出病苦,以引起療救的注意”的小說家兼啟蒙思想家的身份出場的,所以在考察其新文學批評的時候,有必要認識到:他的所有文學批評,都是建立在社會批評與文化批評的基礎之上的。魯迅一向反對那類“為藝術而藝術”的看法,而主張“文學是戰(zhàn)斗的”,是“覺醒、反叛、抗爭、要出面參與世界的事業(yè)”,是“引導國民精神前行的燈火”。早在1907年,他就于《摩羅詩力說》一文里,熱情地贊揚以拜倫、雪萊等人為代表的歐洲浪漫主義詩派能夠“超脫古范,直抒所信,其文章無不函剛健抗拒破壞挑戰(zhàn)之聲”,并說它們“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大都不為順世和樂之音,動吭一呼,聞者興起,爭天拒俗,而精神復深感后世之人,綿延至于無已”,“固聲之最雄桀偉美者矣。”為此,他大聲疾呼,在現(xiàn)代中國也迫切需要出現(xiàn)這樣的“精神界之戰(zhàn)士”,以努力砸碎這個延續(xù)了幾千年之久的黑暗封閉的“鐵屋子”,最終實現(xiàn)全體國民“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于此可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立場與他一貫就持有的文學社會功用觀是密切聯(lián)系在一起的。
大體說來,魯迅的新文學批評表現(xiàn)為以下特點。
首先,魯迅堅持文學批評家一定要具備最基本的常識。所謂常識,就是批評家于批評之先要尊重一些基本的事實,而不是漫無邊際的信口開河:
“例如知道裸體畫和春畫的區(qū)別,尸體解剖和戮尸的區(qū)別,出洋留學和‘放諸四夷’的區(qū)別,筍和竹的區(qū)別,貓和老虎的區(qū)別,老虎和番菜館的區(qū)別……”。在此基礎上,再盡可能地做到客觀與理性,實事求是地指出作品的優(yōu)勢與缺陷,既不無限拔高,也不有意貶低。這就要求批評家在進行具體批評時,能夠設身處地,“于解剖別人的作品之前,先將自己的精神來解剖裁判一回,看本身有無淺薄卑劣荒謬之處”,而絕不是事先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上對著作品與作者進行俯瞰式的審判。魯迅認為,批評家應該擺脫一切外在利害關系的考量,永遠保持著一顆公正之心。“批評家若不就事論事,而說些應當去如此如彼,是溢出于事權以外的事,因為這類言語,是商量教訓而不是批評”。所以,他反對那種無原則的吹捧,更反對不顧基本事實的一昧抹煞。他說,“其實所謂捧與罵者,不過是將稱贊與攻擊,換了兩個不好看的字眼。指英雄為英雄,說娼婦是娼婦,表面上雖像捧與罵,實則是剛剛合適,不能責備批評家的。批評家的錯處,是在亂罵與亂捧,例如說英雄是娼婦,舉娼婦為英雄。批評家的失了威力,由于‘亂’,甚而至于‘亂’到和事實相反,這底細一被大家看出,那效果有時也就相反了。”至于那些不肯明確自己的批評態(tài)度,沒有一個根本原則和是非立場的所謂批評家,對著文壇上的種種不良現(xiàn)象,“無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說或不屑說”,含糊其辭,模棱兩可,則更是等而下之了。
在提倡合理的、善意的批評的同時,魯迅也反對那種惡意的批評,尤其反感批評家們相互之間僅僅出于個人意氣之爭而毫無原則地內訌。在他看來,作家與批評家的關系應該是互相促進、有利于文學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而絕不是以互相謾罵、彼此拆臺為能事。那種將作家與批評家之間的關系完全對立起來的做法,對于文學創(chuàng)作自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惡意的批評家在嫩苗的地上馳馬,那當然是十分快意的事;然而遭殃的是嫩苗——平常的苗和天才的苗。幼稚對于老成,有如孩子對于老人,決沒有什么恥辱;作品也一樣,起初幼稚,不算恥辱的。因為倘不遭了戕賊,他就會生長,成熟,老成;獨有老衰和腐敗,倒是無藥可救的事!”魯迅認為,一個優(yōu)秀的批評家還應該具備溫和寬厚的胸懷,對于剛剛走上文壇的新人,要及時地給予熱情的鼓勵,為他們提供一個生長的機會與逐步走向成熟的空間。也就是說,批評家應甘當培養(yǎng)天才的泥土,而不是一味地以戕害為務。所以,在1922年青年詩人汪靜之的詩集《惠的風》出版后,因為其中的真情告白而一度引來了新舊道學家的“墮落輕薄”的指責時,魯迅就堅決地加以抨擊。他指稱那些所謂的“含淚的批評家”,其實是打著道學幌子的偽君子,在“可憐的陰險”背后掩蓋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為“批評文藝,萬不能以眼淚的多少來定是非。文藝界可以收到創(chuàng)作家的眼淚,而沾了批評家的眼淚卻是污點。”出于同樣的原因,魯迅積極地肯定了羅家倫、楊振聲、俞平伯和葉紹鈞等早期“問題小說家”的略嫌稚嫩的創(chuàng)作,指出他們雖然“往往留存著說上的寫法和語調;而且平鋪直敘,一瀉無余;或者過于巧合,在一剎時中,在一個人上,會聚集了一切難堪的不幸”,然而他們“有一種共同前進的趨向……他們每作一篇,都是‘有所為’而發(fā),是在用改革社會的器械”。
其次,魯迅提出,批評家應該視野開闊,具有多方面的文化素養(yǎng)。在《我們要批評家》一文里,他對于批評家的素養(yǎng)提出了這樣的要求:“我們所需要的,就只得還是幾個堅實的,明白的,真懂得社會科學及其文藝理論的批評家。”魯迅強調懂得社會科學,是要求批評者能夠從一個宏觀的角度把握時代發(fā)展的大趨勢。例如,在為柔石的《二月》所寫的《小引》中,魯迅就十分精到地把握住了作品主人公肖澗秋到芙蓉鎮(zhèn)中學兩個多月以來的微妙心態(tài):“濁浪在拍岸,……弄潮兒則于濤頭且不在意。惟有衣履尚整,徘徊海濱的人,一濺水花,便覺得有所沾濕,狼狽起來。”在為葉永榛的《小小十年》寫的“小引”中,魯迅一方面十分敏銳地指出了作品主人公思想發(fā)展中的明顯缺憾:“但時代是現(xiàn)代,所以從舊家庭所希望的‘上進’而渡到革命”,從交通不大方便的小縣而渡到‘革命策源地的廣州’,從本身的婚姻不自由而渡到偉大的社會改革——但我沒有發(fā)現(xiàn)其間的橋梁。”另一方面,他又對作品的優(yōu)點作了充分的肯定,“然而這書的生命,卻正在這里。他描出了背著傳統(tǒng),又為世界思潮所激蕩的一部分的青年的心,逐漸寫來,并無遮瞞,也不裝點,雖然間或有若干辯解,而這些辯解,卻又正是脫去了自己的衣裳。至少,將為現(xiàn)在作一面明鏡,為將來留一種記錄,是無疑的罷。”在這里。魯迅都是將對人物塑造的要求與時代背景及社會變動聯(lián)系在一起來看的。
至于魯迅同時強調批評家要懂得文藝理論,則是要求批評者必須遵從文學自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不能悖離文學作品之所以成為“文學”所必備的藝術美感。文學固然應該發(fā)揚現(xiàn)實的戰(zhàn)斗精神,給人以鼓舞與向上的力量:“生存的小品文,必須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但這并不意味著就必然抹煞其自身應具的藝術美感。所以,在談到1928年之后現(xiàn)代文壇上盛極一時的“革命文學”時,魯迅在承認文學具有一定宣傳作用的前提下又指出,文藝不僅僅是宣傳工具,它還是有自己的特點的,即不能偏離自身的審美追求:“我以為一切文藝固是宣傳,而一切宣傳卻并非全是文藝,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將白也算作一種色),而凡顏色未必都是花一樣。革命之所以于口號,標語,布告,電報,教科書……之外,要用文藝者,就因為它是文藝。”魯迅強調,并不是泛泛地寫到了什么“打打打,殺殺殺,革革革、命命命”的內容,就可以算做革命文學;其根本問題在于作者本人是否是一個真正的革命者。“倘是的,則無論寫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學’。從噴泉里出來的都是水,從血管里出來的都是血。‘賦得革命,五言八韻’,是只能騙騙盲試官的。”
再次,魯迅的文學批評始終著眼于文學作品的現(xiàn)實關懷、人生價值以及終極意義的探討。與當時某些年輕左翼作家不同的是,魯迅并不無限夸大文學的力量。他在《文藝與革命》一文里說:“我是不相信文藝的旋乾轉坤的力量的,但倘有人要在別方面應用他,我以為也可以。”因為就改變現(xiàn)狀的及時性與有效性而言,批判的武器顯然不如武器的批判了:“一首詩嚇不走孫傳芳,一炮就把孫傳芳轟走了。自然也有人以為文學于革命是有偉力的,但我個人總覺得懷疑”。這就明顯地與中國傳統(tǒng)的文論觀相區(qū)別,像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所謂的“蓋文章,經國之大業(yè),不朽之盛事。”但魯迅并不因此就完全抹殺文學的現(xiàn)實實用價值。文學固然不是宣傳,但也不是小擺設與可供消遣的玩物。文學也許沒有旋轉乾坤的力量,但可以潛移默化地改造國民性。所以他十分關注一部文學作品的社會意義,看重其作者所占據的思想高度。在為葉紫的《豐收》作序時,他說:“作者已經盡了當前的任務,也是對于壓迫者的答復:文學是戰(zhàn)斗的!”對于蕭紅的《生死場》,魯迅極力推贊,收入其l935年主編的《奴隸叢書》,并在為作品所寫的序言里指出:“北方人民對于生的堅強,對于死的掙扎,往往力透紙背;女性作者的細致的觀察和越軌的筆致,又增加了不少明麗和新鮮。”…
魯迅認為,好的文學批評是與社會變遷、時代發(fā)展同步的,是引領這個社會與時代積極健康地向前發(fā)展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魯迅雖然客觀地指出了當時盛行的“革命文學”中所存在的一些普遍缺陷,但對于頗受一部分人詬病的“革命文學家”反倒批評得不是很多,而是積極地給予支持。這一時期他寫的很多文章例如《醉眼中的蒙朧》、《頭》、《“革命軍馬前卒”和“落伍者”》、《“好政府主義”》、《中國無產階級革命文學和前驅的血等,都表現(xiàn)出了自己這一鮮明的立場。與此相反,他十分憤慨于那些所謂的“幫閑”、“幫忙”甚至“幫兇”文學,在《“民族主義的文學”的任務和運命一文中,他十分具體地分析了《前鋒月刊》中的幾篇作品,指出它們“將只是盡些送喪的任務,永含著戀主的哀愁,須到無產階級革命的風濤怒吼起來,刷洗山河的時候,這才能脫出這沉滯猥劣和腐爛的運命。”
十分難能可貴的是,魯迅也曾力圖以一個批評家的立場對作為作家的魯迅本人做出客觀的評論在《“自選集”自序》里,他客觀地指出了自己的創(chuàng)作是遵從時代的主題與要求的:“我的作品在《新青年》上,步調是和大家大概一致的,所以我想,這些確可以算作那時的‘革命文學’。”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里,他也明確地肯定了自己的《狂人日記》、《孔乙己》、《藥》等作品的陸續(xù)出現(xiàn),“算是顯示了‘文學革命’的實績,又因那時的認為‘表現(xiàn)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別’,頗激動了一部分青年讀者的心”,“后起的《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卻比果戈理的憂憤深廣,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此后雖然脫離了外國作家的影響,技巧稍為圓熟,刻劃也稍加深切,如《肥皂》,《離婚》等,但一面也減少了熱情,不為讀者們所注意了。”魯迅的這種自我批評顯然是平和而公正的,既無自矜之態(tài),也不妄自菲薄。在經受了半個多世紀的時代檢驗后,今天已經成為公論。
總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形成了自己鮮明的個人化風格,并始終保持著可貴的獨立性與自主性雖然他早年加入過《新青年》陣營,中間也一度參與維系過《語絲》這樣松散的文學社團,晚期還成為“左聯(lián)”這個極具政治色彩的文學組織的名譽領導人,但大體說來,魯迅的批評是沒有什么“派別”傾向或者所謂“圈子”特色的,基本上都是自我感受的真實表達。這是他與當時一些依托社團而從事文學批評的批評家們的鮮明區(qū)別之處。他的批評一般都是就事論事,以文衡文,著眼于新文學的健康向上發(fā)展,而很少有無謂的意氣之爭。可以說,在反抗封建禮教、張揚自由意識,以及表現(xiàn)對人性的深切關懷等方而,他是“五四”以來那一批批評家里而做得最好的。
從文體學的意義上來看,魯迅的所有批評文本郜是開放性的,包括了多層面解讀的含混性與復雜性其語靈動飄逸,收放自如,有時候充滿著浪漫抒情化色彩與詩意化的美感,如評價白莽的詩集《孩兒塔》:“這是東方的微光,是林中的響箭,是冬末的萌芽,是進軍的第一步,是對于前驅者的愛的大纛,也是對于摧殘者的憎的豐碑。一切所謂圓熟簡練、靜穆幽遠之作,都無須來作比方,因為這詩屬于別一世界。”有時候則又枝節(jié)橫生,隨意揮灑,完全是旁逸斜出式的諧趣風格,如他在《“音樂”?》一文里對于徐志摩文風的戲仿:“……無終始的金剛石天堂的嬌裊鬼茱萸,蘸著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藍血,將翠綠的懺悔寫在腐爛的鸚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么?咄!吁,我將死矣!婀娜漣漪的天狼的香而穢惡的光明的利鏃,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艷光滑蓬松而冰冷的禿頭,一匹黯歡愉的瘦螳螂飛去了。”正因為作者任陛自然,無所顧忌,才使得文思自由縱橫,行所當行,止所當止,最終收到了嬉笑怒罵皆成文章的效果。
當然,魯迅的批評也并非毫無缺憾。例如由于他過多地強調文學作品的社會參與意義與現(xiàn)實關懷品格,有時候就會對某些具有一定的時代進步傾向但本身藝術價值不是很高的作品做出了錯誤的評判,難免有揄揚過高之嫌,像被他贊賞過的部分左翼作家的作品就是如此;而另一方面,他的這種對于文學戰(zhàn)斗性與現(xiàn)實關懷性極為重視的批評態(tài)度,也就不可避免地限制了自己的視野,從而使得他對于另外一些具有高度審美特征而相對遠離時代背景的作品顯得有些疏離。即如他對于“以沖淡為衣”的廢名的批評,稱其“過于珍惜他有限的‘哀愁”’,“只見其有意低徊,顧影自憐之態(tài)”渤,在今天的讀者看來,還是有不少值得商討的余地的。
最后還要指出的是,就一般而言,批評總是依附于被批評的對象即作品本身的。離開了具體的作品,批評自身的合法性存在自然也要大打折扣。但我們在魯迅這里看到的是,他的新文學批評以其卓越的思想見識與豐富的文化內涵而產生了一種獨立的美學效果。曾有論者指出:“魯迅的寫作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形式創(chuàng)新’,而是一種不斷的顛覆和重建,是在不斷地探索文學的邊界,是在看似離文學最遠的地方把白話文學同中國文學的源頭重新聯(lián)系起來。”以此來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也是符合這一論斷的。他批評過的許多文學作品由于受時代文化背景與寫作者個人素養(yǎng)的局限,也許終將成為歷史的塵埃;但這并不影響魯迅的批評作品能夠脫離開它所批評的具體對象而獨領風騷,永遠散發(fā)著熠熠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