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性政治與政治社會學分析
抗爭性政治與政治社會學分析
一、抗爭性政治與政治社會學
“抗爭性政治”作為學術概念最初出現(xiàn)在美國“抗爭性政治的無形學院”的新項目的議題討論中。項目成員為了思考研究社會運動的新途徑,采用“抗爭性政治”這個概念來區(qū)分傳統(tǒng)重視經(jīng)濟視角的馬克思運動理論,并且突出國家的重要性,強調(diào)“抗爭是政治性的,而國家是卷入其中的關鍵行為體之一。”在本書中,于建嶸先生對于西方學術界的“抗爭性政治”也進行闡述,認為并不能奉行“拿來主義”,“西方學界的‘爭議政治/對抗性政治’都預設了對立雙方,然而國內(nèi)許多社會泄憤事件是無法找到對立雙方的。”在本書中,于建嶸先生認為抗爭性政治是一種以政治的眼光對底層民眾的制度化或反制度化行為進行解讀的框架,并且是政治社會學研究領域的重要構成部分。
作為國內(nèi)政治社會學知名專家學者,本書既是于先生十多年來從事政治社會學研究的集大成,同時也是該學科領域前沿性的學術成果。“政治社會學是一個獨立的研究取向,它假定政治現(xiàn)象的本質(zhì)是社會性的,同時社會現(xiàn)象具有政治意義。”結合時下國內(nèi)社會處于急劇轉型的關鍵期,政治社會學特別關注到民眾對于現(xiàn)存體制的期望與體制所能滿足其實際狀況之間產(chǎn)生的張力,用政治社會學的獨特視角與解讀方式解構抽象的張力成為政治社會學的學科使命。本書作為一部學科理論專著,從“社會沖突”相關理論著手,將“集體行動”“維權抗爭”“群體行動”“社會泄憤”“國家建設”“社會治理”等多個問題域攤開于讀者面前,為政治學及社會學的學科發(fā)展提供了寶貴的理論與經(jīng)驗資料。
二、底層視角與國內(nèi)群體事件頻發(fā)
在本書的導論部分,于先生便解釋底層研究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的印度史研究。這個學術概念始于1982 年古哈等六位研究南亞歷史的歷史學家所著《底層研究》第一卷,伴隨著概念而確立了一種批判精英主義、強調(diào)“自主的”底層意識的歷史觀和方法論。“作為一種新的社會觀察方法,‘底層研究’要求給予普通民眾在社會政治變遷過程中以新的定位,要求從底層的社會內(nèi)部的結構解讀底層政治的運作邏輯。”于建嶸先生在書中將他的底層視角總結兩個堅持和一個注意:一是要堅持從個體出發(fā),每一個社會都是由個體組成的,二是相信底層人群具有理性。其次要注意保持科學研究的中立姿態(tài)。底層視角的靈活運用成為于先生多年底層研究的得力工具,在理解國內(nèi)一系列群體性事件中,底層視角的把握方法很好地幫助我們探尋事件背后的個人,社會和國家互動狀態(tài)和機制。
在本書的主體部分,于先生向我們描述了三類群體性事件:農(nóng)民的“以法抗爭”、工人的“以理維權”以及“群體行動與社會泄憤”事件。于先生綜合以往對于國內(nèi)群體性事件的學術研究并加以反思,基于多年的底層研究資料累積,對三類事件的生發(fā)機制做出學術歸納:農(nóng)民集體行動中的“以法抗爭”特點,工人集體運動中的“以理維權”特點以及“群體行動與社會泄憤”中的心理機制特點,這成為我們理解現(xiàn)實發(fā)生著的群體性事件的有效理解框架。書中描述每一類機制的特點及形成機制十分詳盡,其中印象深刻的是三類群體性事件中都涉及“自主性與權利意識的覺醒”。正如于先生在本書導論中說道:“他們擁有自己獨特的信仰、文化價值觀和抗爭策略,并有明確的目標導向。”這是超越傳統(tǒng)價值規(guī)范或者文化約束的新變化。中國傳統(tǒng)文化講求“同”,追求大同社會是幾千年的儒家夢,內(nèi)化在中華民族的民族性格中。追憶大躍進時代,農(nóng)民在自己的土地被集體化,工人在國有工廠被異化,直至改革開放,現(xiàn)代文明意識與憲政民主意識的傳播,市場化沖擊下,人們開始真正正視自己的權利(經(jīng)濟權、參與權等),并且為爭取自己的權利而采取一些行動,不同于西方的社會集體行動的社團性,盡管這些行動大多無組織、無固定參與者,有些甚至無顯著矛盾雙方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但是這已然是社會發(fā)展的趨勢,個體的覺醒應當成為我們理解個體行動的重要參考因素。
三、依法治國與抗爭性政治化解之道
面對頻發(fā)的社會集體事件,我們應當采取“發(fā)生――應對”機制而非“發(fā)生――鎮(zhèn)壓”的暴力行徑。正如美國著名政治學家斯科特指出的那樣,“人類社會從來不會有絕對穩(wěn)定、絕對和諧的理想狀態(tài),最具有活力的社會恰恰充滿了各種各樣的抗爭與示威活動,糾紛和爭論的存在是現(xiàn)代社會健康發(fā)展的一個重要標志。” 針對中國社會真實存在并且愈演愈烈的抗爭性政治活動,于建嶸在書中反復強調(diào)的化解之道是這樣的:第一,一定要切實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權利,讓社會各階層都能夠分享到經(jīng)濟政治方面的發(fā)展成果;第二,建立社會利益表達博弈機制,讓各階層都能夠暢通無阻地表達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價值追求;第三,要進行司法改革,樹立司法權威,建立科學的司法制衡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國;第四,要改進管治技術,提高管治水平,增強管治能力;第五,要真正解決社會沖突和社會問題,最終的出路必須是憲政民主制度的確立與完善。
站立在不久前召開的四中全會的成果: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核心的若干決定,不得不贊嘆于先生的真知灼見。在我看來,五項解決措施中,第三條依法治國儼然起到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司法權威得到尊重,社會各階層(包括底層群體)自然可以將法律作為行動的武器,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nèi),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同時法律保護個體的表達權,對于建立社會利益表達博弈機制有促進作用,比如在法律保護國內(nèi)NGO合法的表達權,讓社會第三方機構得到發(fā)展,在國家和個人之間建立起溝通和協(xié)商的橋梁。又比如國內(nèi)大為詬病的“信訪制度”。我曾有幸?guī)鸵晃环▽W專業(yè)師兄前往北京市西城區(qū)檢察院值班一日,擔任信訪接待員,親身體驗了被信訪群眾兩極化對待以及目睹信訪群眾的各式行為策略。因為缺乏法律的有效保護,為了能夠表達自己的聲音,信訪人員往往采取各種“非正常上訪”。“正常的渠道下我們走不到這兒來。”一位上訪群眾當時說的話令我印象深刻。還記得當時好奇地問了句“走不來怎么辦呢?”當時那位來自海淀某工地的上訪群眾一本正經(jīng)地回答:“走不來那就鬧,總得讓人知道咱的不公平。”
“處廟堂之高而憂其君,局江湖之遠而憂其民。”中國的知識分子自古便有胸懷天下的學識氣度,在這個層面上而言,于建嶸先生的文章是具有憂民情懷的學術探索,《抗爭性政治:中國政治社會學基本問題》一書內(nèi)涵深遠,現(xiàn)實意義重大,值得社會公眾勤思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