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兒多次令人發(fā)指
男子性侵女兒多次令人發(fā)指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不滿與妻子離婚,兩年來性侵自己當時年僅13歲的親生女兒600余次。下面一起來觀看詳細資訊。
男子兩年性侵女兒600多次 或面臨超1.2萬年刑期
馬來西亞一名中年男子被控兩年多來對女兒實施了600多次性侵。檢方稱,罪名一旦成立,他面臨的刑期可能超過1.2萬年。
庭審官員耗時兩日,于10日下午宣讀完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共626項,包括他強迫現年15歲的女兒進行599次肛交,以及強奸、亂倫等罪行。
這名36歲的男子出庭時戴著眼鏡、身著灰色T恤和藍色褲子。他鎮(zhèn)定自若、否認指控。案件將進入審判。
檢察官艾米·夏茲瓦尼·薩爾明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這名男子2015年與妻子離婚后,開始對女兒下手。按當地媒體說法,女孩在得知父親打算將她的兩個妹妹從母親那里接來同住后,才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告知母親。
警方接到母親報案后,7月26日逮捕了這名男子。
馬來西亞眼下正著手嚴打兒童性侵事件,于6月設立兒童性侵犯罪特殊法庭,并加大了對相關犯罪的刑罰力度。
薩爾明說,一旦定罪,這名男子“面臨的刑期將超過1.2萬年”。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男子姓名不予公布。法官永·扎里達·薩扎利拒絕男子保釋,理由是他可能會潛逃或威脅受害者。
美國國務院去年公布的報告顯示,馬來西亞每天平均有10名女性遭強奸,其中一半以上年齡未滿16歲。2005年至2014年間,馬來西亞共接到強奸報案2.8741萬件,獲有罪判決的案例數量不到3%。
性侵女兒600多次 馬來西亞獸父受審
馬來西亞一名中年男子被控對女兒實施了600多次性侵。這名男子2015年與妻子離婚后,開始對女兒下手。據悉,女孩得知父親打算將她的兩個妹妹從母親那里接來同住后,才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告知母親。檢方稱,他的626項罪名一旦成立,面臨的刑期可能超過1.2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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