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因滴滴司機無故爽約錯過考研考試,最終獲賠180元
時間:
莊宇1208由 分享
最近,一個女大學生打了個滴滴,但是滴滴司機卻來晚了使得這位學生錯過了很重要的考研,該學生很氣憤想跟滴滴要個說法,但是滴滴的處理讓她接受不了,是什么情況呢?
楊小姐今年22歲,是成都理工大學大四學生,已經第二次考研。這次考點在攀枝花學院。“我住的那個地方很難攔到出租車,所以整場考試我都是用滴滴出行。”楊小姐說,12月22日8點30分第一場考試前,她7點開始叫車,7點50分才成功叫到車。因此,12月23日11點結束考試后,她提前預約了車,定在13點10分出發(fā)。但約定時間過了司機一直未到達,13點28分她打電話告知司機自己趕往考場,時間緊迫,司機稱一會就到。13點31分,滴滴司機打電話告訴她,來不了,請楊小姐取消訂單。
因司機爽約,楊小姐只好重新叫車,盡管以最快速度趕往考場,但她抵達教室外,已經是14點18分,按規(guī)則無法進入考場。
事后楊小姐向滴滴出行投訴司機,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而滴滴給出的結果是選擇是嗎交通工具是乘客自己決定的,不過滴滴為表歉意,愿意賠償30元代金券給楊小姐,并警告司機和降低司機的服務分。
但是小楊對此并不滿意,因為自己一年的努力因為這個滴滴司機失約白白浪費掉了,可是滴滴的負責人卻說,你當初給司機聯(lián)系時并沒有說你要考研,你不能把全部責任推到司機身上。后來經過協(xié)商,滴滴從這名司機的余額里扣除180元打給小楊,并且暫停這名司機的運營資質,這件事才算完結。
因為滴滴司機爽約,導致錯過考試,楊小姐要求賠償報名費,這個訴求合理么?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認為,司機在預定時間之后沒有到達乘車點,構成違約,應該按照平臺交易規(guī)則賠償違約金和當事人的經濟損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