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健康教案計劃(3)
小學六年級健康教案計劃
學生:他犯了傷害罪。
學生:他的行為造成了乙的嚴重受傷,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權利。
老師:同學們說得很對。其實在法律上,違法行為還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兩種類型,他們的區(qū)分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嚴重違法行為對人或社會造成的危害比一般違法行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對乙的嚴重傷害,他的行為已構成了嚴重違法,也就是俗稱的犯罪。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主持人:接著幻燈片打出第3個問題:你認為案例中的甲應得到怎么的法律懲罰?
學生根據(jù)自己對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見,有說罰款的,有說判刑的。 老師:同學們,你們可知道,確定一個人有沒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應該受到怎樣的制裁,不是憑感情用事,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確的條文作為依據(jù)。
根據(jù)《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幻燈片打出第4個問題:從這個案例中,你能夠獲得哪些啟示? 學生:我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區(qū)別。
學生:我知道一個人做錯了事,即使是無意的,只要對別人造成了傷害,就是違法的,所以我以后要處事要慎重,不能做出傷害別人的事,因為傷害了別人,其實也是傷害了自己。
學生:我覺得我們以后不能再與同學隨意玩笑,尤其是在樓梯、陽臺、馬路邊、河邊等一些危險的地方,因為一不注意,就會有意外發(fā)生,我們不能讓這個意外毀了我們的一生。
三、案例分析:
主持人:我曾經(jīng)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個小學生意外傷害的案例:
出示資料:6月17日下午3:00,連江縣東岱鎮(zhèn)某小學六年級(1)班,孩子們正聚精會神地聽語文老師講解和布臵各種復習統(tǒng)考的題目
四、總結
1、這節(jié)課你有什么收獲?
2、你在今后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么做?
12、學會依法保護自己—機智勇敢的于杰
教學目標:
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保護他們。兒童本身更有責任保護自己。教育學生有緊急避險的權利,要保護自己的生命權,生命只有一次,保護自己的生命權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況下,可以隨機應變機智靈活地與壞人壞事作斗爭,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
重點難點:
1、要讓學生認識到生命的重要性。2、學會用合法的手段機智靈活的處理問題,避免自己身陷險地或脫離險地。
教學方法:
事例引入,激發(fā)興趣。抓住重點環(huán)節(jié),深入領悟。問題討論,拓展思路。 教學過程:
一 導入:
1、說起維權大家的話題一定很多,那你們知道自己有什么權力嗎?(使學生了解未
成年
人的合法權利)
2、你們還有生命的權利,有緊急避險的權利。當遇到特殊情況時要隨機應變機智靈活的
保護自己。請看這樣一個事例。(大屏幕顯示事例內容)
二 分析理解
(一)提出問題 ,說說自己的理解
1. 看了這個事例,你們能說說于杰是怎樣脫離虎口的?
2. 于杰是個什么樣的孩子。你向于杰學習什么?
(二)結合實際。說說身邊的故事。
根據(jù)書、保,收聽廣播,上網(wǎng)搜索的材料說說你還知道哪些少年自護自救的故事,講給同學們聽。
(三)討論(大屏幕出示討論內容)
遇到下面的情況你該怎樣辦?(可選擇2—3個感興趣的話題說說自己的做法)
13、 遵守公共秩序
教學要求:
認知:1、知道有關公共場所所應遵守的公共秩序。
2、列舉說明公共場所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為:l、在校外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2、見到同學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為能批評、勸阻。
教學要點:
1、公共秩序是公共場所的紀律,我們應當知道有關公共場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場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
3、在公共場所自己要遵守公共秩序,看見同學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為能批評、勸阻。
教學準備:
1、了解學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況。
2、收集與遵守公共秩序有關的資料。
教學過程:
一、談話,引入新課
1、你在哪些公共場所見過這樣的標語?(出示:請安靜、請依次排隊、請勿吸煙)
2、當你看到這些標語時你是怎樣做的?
師:我們是小學生,必須遵紀守法,我們該怎樣從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請大家一起來學習《遵守公共秩序》一課。(板書課題)
二、學文、明理、導行
1、生跟著錄音熟悉課文內容(放錄音)
思考:我們?yōu)槭裁匆袷毓仓刃?
2、師講解告訴學生:
公共場所是我們大家共同生活、學習、工作的地方。公共秩序是人們長期生活中為適應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來的一系列的規(guī)則。人們按照這些規(guī)則辦事社會就井然有序。
3、出示(雙江小學排著整齊的隊伍到劇場看雜技表演) 教師提問、學生討論: ①從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們遵守公共秩序?
(排隊入場、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動、看演出時不亂吼叫、結束時場地上沒有瓜皮果殼)
?、趧龅氖迨灏⒁淌窃鯓臃Q贊他們的?說明他們怎么樣?
?、鬯麄冏袷亓斯仓刃驅ι鐣钣惺裁春锰?
(啟發(fā)學生從心情、演員完成任務的情況、劇場工作人員的態(tài)度等方面來談) 師小結: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場所里被服務者心情舒暢,服務者滿意,公共場所井然有序,展示我們自己的文明程度。
但是有些學校個別同學就不是這樣。
4、出示圖:
(圖畫內容:小明等幾位同學在一個車站停車場里打鬧,小剛勸他別這樣做,他不聽,正在這時,一輛客車從車站開出,另一輛正要進站,小明他們不讓道,在兩輛客車間追打,司機來了個急剎車,才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問:①幾個小學生干了一件什么事?他們擾亂了哪里的秩序,結果怎樣?②哪位同學的行為是好的?他做了什么事?
師小結:不遵守公共秩序害處大
板書:公共場所需要有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人們正常學習、生活、工作的保證。
三、深化認識
下面這些說法正確嗎?請用事例說明理由。
1、有的同學說:“如果不要公共秩序;大家隨隨便便,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更好嗎?
2、一個人不遵守公共秩序沒有關系。
師小結:遵守公共秩序是必要的,每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條件。
板書:個人行為影響公共秩序
遵守公共秩序從我做起
四、行為指導
1、你到過哪些公共場所?你知道這些公共場所的秩序嗎?
2、議議、做做:同學們常去公共場所,請你照例子用有關的規(guī)則提醒大家,明確有關公共場所應遵守的公共秩序。
a.上車時;b.到影劇院;c.到游樂場;d.在商店
五、深入導行
生分組討論:遇到下列情況你該怎么辦,為什么要這樣做?
1、同學們在圖書室里排隊借書,你看見了一個同學沒排隊而擠進了隊伍。
2、你班某同學,在商場里亂扔果皮、紙屑,服務員批評他,他和服務員大鬧,你上前勸阻,可這位同學不聽。
師再問:當你見到不守公共秩序的行為該怎樣辦?(啟發(fā)學生答出:要阻止、批評等)
六、課堂總結
師:通過今天對《遵守公共秩序》這一課的學習,我們懂得了什么?
在生回答的基礎上師進一步談話:生活中有許多看起來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實際上都同社會的主產、生活乃至每個社會成員的工作、學習、生活密不可分,如果一個社會的公共秩序受到了破壞,這個社會的正常生產和生活也就受到極大的影響,社會風氣就會頹敗,反之如果一個社會的每個成員都學法、懂法、守法、護法,擁有一個良好的公共秩序,那么社會就會有條有理,井然有序,因此建立一個良好的社會公共秩序,是我們大家的迫切希望,希望同學們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認真遵守公共秩序吧!
附:板書設計
遵守公 ①公共場所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是人們正常學習、
生活、工作的保障
共秩序 ②個人行為影響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從我做起。
14、 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打傷怎么辦?
教學目標:1、讓學生明白什么叫司法
2、懂得用法律手來保護自己。
教學難點:應用法律保護自己
教學過程:
一、創(chuàng)設情境,舉例導入
{案件簡介}1999年11月3日,蓬萊市王某有一男孩,今年九歲,上小學一年級,在學校期間被另一學生在玩耍時將左眼砸傷。經(jīng)住院治療一個多月,花費醫(yī)療費五千余元,現(xiàn)在左眼視力只能達到O.3。請問,應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律師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六十條:“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醫(yī)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本案中,兩學生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根據(jù)雙方兒童過錯大小由雙方監(jiān)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又因損害是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學校也有一定過錯,也應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15、玲玲能住在生母家嗎
教學目標:1、讓學生明白《收養(yǎng)法》
2、懂得用法律手來保護自己。
教學難點:應用法律保護自己
教學過程:
一、創(chuàng)設情境,舉例導入
玲玲從小就被楊老漢收養(yǎng)。前不久,玲玲去看望親生父母,生母見玲玲又懂事又會干活兒,十分喜歡,就讓玲玲留在身邊,不讓她回楊老漢家。楊老漢幾次催促都遭到拒絕。
請問:楊老漢能將玲玲領回去嗎?
為了保護合法的收養(yǎng)關系,維護收養(yǎng)關系當事人的權利,我國于1991年12月公布了《收養(yǎng)法》?!妒震B(yǎng)法》第22條規(guī)定:“自收養(yǎng)關系成立之日起,養(yǎng)父母與養(yǎng)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guī)定;養(yǎng)子女與養(yǎng)父母的近親屬
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于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規(guī)定。養(yǎng)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yǎng)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楊老漢收養(yǎng)了玲玲,并對她盡了撫養(yǎng)和教育義務,已經(jīng)形成了養(yǎng)父母與養(yǎng)子女的關系,這種關系不能隨隨便便就被解除。因此,玲玲的生母阻撓楊老漢領回養(yǎng)女是違法的。如果她繼續(xù)堅持自己的錯誤,楊老漢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這一收養(yǎng)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