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資條丟了怎么辦
勞動法從其產生時起便肩負起保護勞動者利益和對社會利益關系進行調節(jié)的使命。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員工工資條丟了怎么辦,希望你喜歡。
員工工資條丟了怎么辦
工資條丟失有以下解決辦法:
1、證明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
工資條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但是工資條不是唯一的證據。可以找其它的證據來證明,如人證、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一定會勝訴。勞動關系證據主要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入職申請表
(4)考勤記錄;考勤卡(IC卡)或紙卡、或考勤表;
(5)其他勞動者或者客戶的證人證言等。客戶或供應商的證明,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其他
還可以利用工資卡,工資卡當然有用,只是差別在于沒有明細而已。勞動者可以去銀行打出來清單,然后把工資的部分注明。有證人作證當然更好。但是一般的,如果證人是本單位同事,可能會因為單位的壓力而不出面。工資條丟了可以申請單位勞資部門出具官方證明,就好比身份證或戶口簿丟了補辦就是了。當然,如果購物發(fā)票丟失了,不好辦,商家是不提供查詢補辦的,這個和工資條不是一回事。勞資部門沒理由也沒有法律依據不給提供補辦證明。必要時,提請法院或請律師辦理。
員工工資條應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在很多的勞動工資的糾紛中,對于單位是否已經支付工資由誰來承擔舉證責任雙方常常會爭執(zhí)不下。但是,根據我國的有關司法解釋,是否已經支付工資的舉證責任應該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這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保留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資料至少要達到兩年。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所以,對是否支付(加班)工資的勞動爭議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綜上,是關于“工資條丟了怎么辦”以及“員工工資條應由誰承擔舉證責任”的法律材料,希望對解決您的工資條問題能有一定的幫助。事實上,在實踐中,工資條的作用可大可小,即在沒有發(fā)生糾紛時,幾乎用不到工資條,而一旦發(fā)生了勞動糾紛,它就是解決糾紛的有力證據之一,但它也只能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更好的去維護您的權益。如果在具體實務中,您不知道該如何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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