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證據的具體有哪些分類
刑事證據的具體有哪些分類
你聽說過刑事證據嗎?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是指以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刑事證據的相關法律知識。
刑事證據的具體分類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另外刑事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般犯罪現場直接呈現的證據則主要包括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
物證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指紋、腳印等。
書證如:犯罪嫌疑人遺留在現場標注著犯罪嫌疑人及其朋友電話的紙張等。
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如:保留有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之間的會話錄音的資料等。
刑事證據的重要意義
刑事證據涉及到犯罪現場的保護,犯罪現場保護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保護犯罪現場的各種刑事證據。這些證據如果保護周到、發(fā)現及時、提取完好、記錄周全、保存完整可以幫助現場勘查人員更加全面地分析犯罪現場、作案動態(tài),對于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案件、提起訴訟具有很大的幫助。
因此,在犯罪現場勘查中對于刑事證據的保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只有了解了刑事證據的種類后才會使證據保護更具目標性、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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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的保全
這是指對證據采取措施加以收取和固定。證據由于時過境遷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失滅、失真或難以取得,如證人將要出國或因病可能死亡,現場腳印會模糊甚至消失,物證可能會腐爛、變質或變形等。因此,為了有效地利用證據認定案情,司法機關和有關機關必須采取措施對證據加以保全。
在中國,刑事訴訟中的證據保全,包括對被告人的訊問和對證人、被害人的詢問采用筆錄;對勘驗現場,檢查人身,檢查、扣押物證、書證,采用筆錄、照相、繪圖、復制模型、錄像、查封和收存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的證據保全,可由訴訟參加人提出申請,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據需要主動采取。
民事訴訟當事人在起訴前申請證據保全,應由公證機關進行。當事人在起訴后,應當申請公證機關將所保全的證據,提交受訴人民法院。當事人在起訴后申請證據保全,由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后作出是否準許的裁定。按照保全程序而確定的證據,以后法院在審判案件時是否采用,要以被保全的證據對案件是否有意義來決定。
資本主義國家的刑事訴訟法中都規(guī)定有證據保全的程序。民事訴訟法中,對于證據保全程序的規(guī)定更為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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